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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隆昌市财政局市场化选聘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总经理的公告

          2022-12-27来源:本站采编


          隆昌历史悠久,以隆桥驿为县治,寓意“兴隆昌盛”;素有“中国石牌坊之乡”“中国青石文化城”“川南野生水禽乐园”之誉,也是辛亥革命先驱黄复生的故里;隆昌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12447”总体发展思路,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规划,努力建设精致靓丽隆昌。
           
          隆昌市兴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投集团”)是隆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总部管理,融资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润集团”)是隆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广开视野选拔优秀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2名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隆昌市国有企业总经理2名,分别为隆投集团、隆润集团总经理。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正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履职尽责。
           
          (三)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战略决策、推动执行、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四)有较强的谈判技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处理复杂的工作关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市场及相关行业情况,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八)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企业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九)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隆昌市市场化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名额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七)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领导小组认为不适宜的行为,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将报名相关资料PDF格式电子文档、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彩色电子照片1张(需备注报考者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196001939@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13日。
           
          2.报名相关资料
           
          (1)经本人签字的《隆昌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查询单);
           
          (3)其他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3.资格审查
           
          隆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会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在参加面试前,报名者需准备报名相关资料原件,隆昌市财政局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名额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数比例需达到2:1才能进行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聘名额直至取消。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向本人公布。面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按成绩排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将通过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公布成绩及排名
           
          考生成绩将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ongchang.gov.cn)进行公示。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面试成绩及排名,原则上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名单。
           
          (四)考察
           
          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成员由隆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集团公司负责人组成,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未经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对不能实现差额考察的职位,提请领导小组根据选聘需要决定是否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经领导小组研究,各岗位均择优选择1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公示程序;经领导小组研究,认为人选不合适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通过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参照《隆昌市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聘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结束后,试用期考察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五、任职管理和薪酬待遇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营利性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兼职。具体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公司章程》《隆昌市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办法》《隆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管理。
           
          按照《隆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考核结果,实行年薪制的,年薪可达50万元(包括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最终以实际考核结果为准;实行协议薪酬制的,不受50万元薪酬结构的限制。
           
          六、说明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选聘过程中,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工作决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递补事宜。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五)本次选聘主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请广大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隆昌市委组织部:0832-3922185
           
          隆昌市财政局:0832-3925485
           
          (二)监督投诉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0832-12388
           
          隆昌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832-12380
           
           
          附件:1.隆昌市市场化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名额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隆昌市市场化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隆昌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2926.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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